11月2日凌晨1点37分
辽宁省锦州
停放在车棚内的约80辆电动车葬身火海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置专用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予以劝解和制止。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立即更换维修,保障消防安全。火灾发生后,小区物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火警、组织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后协助消防救援人员进行灭火工作。
小区业主要做好“两不要、一禁止”:
一是不要买非正规途径生产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冒伪劣、三无电动车,看准电动车是否具有3C认证;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蓄电池及有关产品。
二是不要贪图跑得快、跑得远,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车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以及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三是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依法依规将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预防电动车起火
1、强化源头管控: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选择知名品牌。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皆无法保障。
2、注意充电环节:不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不整夜充电,绝大部分充电器没有“过充”保护装置,电池持续高温发热,引发起火爆炸。3、严禁停放场所:电动自行车请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严禁在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车身高分子复合材料燃烧的有毒烟气将直接封堵“生命通道”。4、及时更换旧电池:超出平常充电时间一半以上,说明电池充电能力明显下降,此时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造成电池“超期服役”,从而引发起火爆炸。5、不改装、定期检查:不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对线路和电池进行一次检查。

如何避免电动车火灾频发?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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