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物业费都干什么了?”
1.用于安全-小区内门岗把关、巡逻,车辆管理、 台风暴雨灾害防控,违建排查、每晚安全守护值班,发生疫情、火情时我们都冲在最前线。
2.用于绿化-小区树木、花草的养护,枯萎的需要更换,长乱的需要修剪,以及蚊虫蛇鼠消杀。
3.用于设备-每栋电梯的正常运转情况需要挨个排查与维护;车道、人行道路面需要保养维护、以及供电供水设备管理的运行保养;技术工人的上门排查。
4.用于卫生-清扫社区垃圾落叶,以及每日垃圾的及时清运。
5.用于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文明社区宣传、节点装点等。
以上,都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其实物业费更多的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问题2:“物业服务不到位,给我免一部分物业费,可以考虑交费。”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2.我们会针对业主的反馈及时记录并安排整改,或现场核查,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全力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问题3:“目前比较忙,过些天再来交费。”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2.我们会根据业主的需求,约定好具体的交费时间,或者安排上门收费,解决业主时间上的问题。
问题4:“现在物业费高,等业委会与物业续签合同,降低物业费标准时我再交。”
1.业主在入住时已与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果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对收费标准会有重新约定,可以在《合同》生效后执行新约。在此之前,原协议或合同是合法有效且必须执行的。
2.物业每天都在投入成本,比如: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老旧换新、园林养护、维护社区整体形象、安全、运转等;物业如果没有费用,也无法为社区、为业务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服务。
问题5:”地产开发商对小区和设施设计不合理,你们改了我再交。“
设计问题不是物业范围能解决的,这超出了物业管理的权限。涉及建设单位设计不合理,作为物业服务,我们会积极配合,协助业主向相关单位发函反映(也可以通过业委会发函),但物业无权制约其他单位。
问题6:”买房子后,我都不在小区住,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不用交物业费。“
1.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空置房未入住/一楼不需要使用电梯)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是通过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物业管理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单个业主的服务。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3.虽然业主不在小区住,但其实很多方面仍享有物业管理服务,比如小区的安全治理、楼盘管理服务口碑、公共卫生绿化等服务。这些物业服务对业主房屋的保值、增值都起到极大的正面影响。
问题7:”我在小区丢过自行车(或车辆被刮),我不交物业费/少交物业费。“
1.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对按时缴费的其他业主利益的侵害,是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侵犯。
2.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我们愿意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物业未收取自行车保管费,因此没有保管责任,法律角度来讲是无赔偿义务的。
3.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我们会确认业主车辆情况,若业主签署《停放协议》/《租赁协议》, 这上面对此类情况会有约定(临时车入场视为临时租赁),业主可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我们会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问题8:”我房屋维保期已过,有一些简单施工质量问题怎么办?“
1.本着客户满意经营的理念和以解决问题至上的原则,凡是能给业主简单维修的,我们都会安排技工尽量修复处理好。
2.请您知晓和理解,这些维修工作不属物业服务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是需要业主您自行承担。
问题9:”我家中工程质量问题很多,找施工单位赔付,但施工单位未答应。你们物业去向施工单位要赔付,用这笔钱顶替物业费或者等维修好后再开始交费。“
1.请您理解,房屋施工单位维修与物业服务没有直接关系,交房后整个社区的物业服务从环境、安全、维护、文化活动等方面已经开始全面启动运转了。
2.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们没有权力向施工单位索赔。业主如果对施工单位索赔不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愿意积极配合。
1.关于此类扰民行为,物业愿意积极配合,与居委会以及业委会一起联名向有关单位反映情况。作为业主,您也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但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去约束小区周边其它单位或部门。
2.请您理解,周边施工/临街车辆扰民这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之外,业主不能以此为理由不交物业费。
电话:(0371)66113375 (0371)56256918
联络地址:花园路丰产路向西,国贸中心2号楼1单元2211